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各县区(功能区)防汛抗旱指挥部,市防指各成员单位:
根据最新气象干旱监测数据显示,目前全市大部分乡镇气象干旱达到重旱等级。预计6月13日至20日,我市仍无明显降水过程,且将持续37度以上高温,局部可达41到42度,高温少雨将导致旱情进一步发展。经会商研判,根据《漯河市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市防指决定于6月13日10时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。
各级各部门迅速动员部署,扎实做好抗旱减灾工作,强化旱情监测会商调度,科学调配抗旱水源,全力做好抗旱灌溉;采取应急措施,及时解决临时性人畜饮水困难,统筹好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抗旱灌溉;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地方做好抗旱工作。同时,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严防旱涝急转,加强短临预警和应急管控,重点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,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。
抗旱四级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措施
根据《漯河市抗旱应急预案》规定,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,要落实如下措施:
1.市防办组织应急、水利、水文、气象、农业农村等单位和专家加强旱情会商,分析研判旱情发展变化趋势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2.各级防指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变化,下发抗旱工作通知,积极组织抗旱。
3.市气象局及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,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,随时更新预报。
4.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及时报告全市水情和旱情监测情况。
5.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报告农业受旱和因旱造成损失情况。
6.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报告旱灾造成全市损失情况。
7.受旱灾影响县区(功能区)防指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旱情发展、抗旱措施和因旱损失情况。
8.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抗旱工作。
9.受旱灾影响县区(功能区)防指及时报道有关旱情和抗旱工作开展信息,提高广大群众的节水意识,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抗旱工作。
来源: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